| 2004年6月27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微软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7.4.5条的规定,现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共同的事业目标,双方愿意将各自的优势融合在一起,创造双赢的合作局面,以科技造福人类,用产品满足全球人类的消费需求。
1、双方愿意一起紧密合作,推广流媒体电视解决方案,开拓新兴的网络电视市场,开发在新兴的网络市场中所需的电视机顶盒。同时,本公司致力于移动媒体中心产品的设计、制造及销售,将与微软中国将在多媒体等领域正式开始全面合作,占领中国的多媒体终端这一新兴市场领域的主导地位,使本公司的全球竞争能力迈上新的台阶。
2、为切实落实双方强强联合的战略合作目的,充分利用微软在软件和系统方面的优势,本公司在应用技术和系统整合以及市场开拓方面的能力,将双方各自优势得以充分发挥,双方同意筹建家电—IT技术联合实验室,将各自的软件、硬件优势融合在一起,形成优势互补的双赢格局。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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