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关于国有法人股过户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2003-06-23 |
|
|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划转国有法人股的公告,已于200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就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过户登记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2003年6月23日,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通知,关于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03年6月20日办理完毕。至此,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全部国有法人股11606828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3%,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三年六月二十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