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新浪网”发表《长虹从APEX追回1亿美元 但追收没诉之法律途径》一文称:“长虹已经从APEX追回1亿美元”,“长虹将与投资者签约35亿元,其中包括一个20亿元的项目”。广大投资者纷纷来电询问此事,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有关事实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1、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上述报道中所称1亿美元的资金或资产,关于美国APEX公司应收帐款问题,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8日已作公告,公司正在采取各种合法途径全力清收。
2、在今天召开的2005中国绵阳科技城投资合作洽谈会上,长虹与多家中外投资者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其中正式签订出资协议金额为2.18亿元,详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要对外投资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