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5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5月14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A-0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费敏英和吴晓刚两位监事因公出差无法出席会议,费敏英书面委托监事包涵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吴晓刚书面委托监事袁兵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学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二00六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一、二项决议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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