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公司是生产、销售各类家用、中央空调的国有大型企业。现将向社会公开销售部分滞留(积压)空调器件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销售内容 1. 积压物质公开销售清单: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空调器件(单件) |
成本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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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单边机器件 |
10586 |
1390.2059 |
具体机型、数量明细,见附件3《长虹空调积压物质对外销售详细清单》。 |
2.说明:本次处理的积压空调器件,全部为未安装上墙器件,其产品外观、包装、性能、成套、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完全达到商品机销售状态的空调器件,具体状态以附件3《长虹空调积压物质对外销售详细清单》备注状态和购买客户现场看货为准。
二、购买客户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销售要求购买客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在册公司,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要求是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电子物质回收处理或与电子行业相关的企业。
三、公开销售方式、地点、样书发送时间
1、公开销售方式: 本次公开销售,我公司对出价金额高于长虹预估底价(不公布)的中标者,资质及处理能力、可靠性等指标进行评估后确定最终合作伙伴。 2、公开销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六楼空调公司。 3、样书发送时间 2008年7月5日前 ,长虹空调绵阳总部积压物质销售说明书在长虹企业网站(www.changhong.com)“商务合作”栏内公示,购买意向单位可在网站上下载销售说明书、销售商品清单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 销售意向方必须于2008年7月12日17:00时以前,将《报价单》及《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原件)密封好用特快专递寄至或派专人送至长虹空调积压物质公开销售小组,收件人:范婷婷0816-2410516、13778089778。投标资料不全、逾期寄至或送达的,视为废标;所有投标资料,长虹公司皆不予退还。
五、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客户参与公开销售报价,收取投标保证金共计拾万元; 2、客户按《投标保证金确认表》中金额电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7月10日前到帐,将电汇 单凭证在7月10日17:00时前传真至0816-2410582.(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长虹空调投标保证金) 3、中标单位在与招标方购销合同签定后,需按合同签定内容付足额的履约保证金给招标方。此履约保证金不计入货款。
招标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高新区支行 帐 号:2308412609022150272 -------------------------------------------------------------------------
说明: 1、投标保证金可冲减货款,未中者投标保证金我公司于宣标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 标公司;如投标公司中标后悔约,招标公司有权全额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悔约赔偿金。 2、履约保证金为监督中标者的履约行为而设,如无违约行为,按合同约定将全额退还。 3、2008年7月12日17:00前,客户必须将资质证明(指与意向销售客户申报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书)传真至0816-2410582;若我公司未收到投标资质证明,将视为该单位放弃参加。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报价无效;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足额后,招标方再开始履行合约。 5、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滞留期间不计息。
六、招标公司通讯地址: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6楼空调公司
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 范婷婷 电话:0816-2410516 、13778089778 传真:0816-2410582 邮件:tingting.fan@changhong.com
七、报价及资质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初定2008年7月13日上午9:00时 (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确定) 地点:长虹技术中心六楼空调公司会议室
八、合同定金缴纳,合同签定 招标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参加公开销售的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和单位资质进行评审,在评审后2个工作日内宣布结果,确定最终销售合作方,长虹公司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每位销售意向方。 销售合作方在3个工作日内,到绵阳签完合同并将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到我公司,合同 正式生效。
九、其它相关事项 1、货物的交付地为四川绵阳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地仓库(详见清单,附件3),数量误差在1%以内。 2、客户如需到长虹公司看货,须在7月9日前完成,所需费用自理。看货时长虹公司可提供相应的配合服务。 3、客户自签定合同3日内,必须一次性全额付清合同款,并向长虹公司按每个标段另行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具体以合同签定内容为准),方可一次性或分批提货。客户在提货及后期销售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并达到长虹公司要求后,长虹公司在客户全部提货完成后2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超过合同规定提货时间,对未提完部分我公司将根据情况收取货物中标价值的保管费用。保管费用以长虹物流公司规定的仓储费用标准为准。 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所有货物提完之日。 6、我公司可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给购买单位。 7、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客户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长虹品牌(包括整机和元器件)在任何市场上销售,否则中标方将承担全部违约责任,长虹公司将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基于此,客户同意长虹空调公司组织人员对机器提货前作适当处理。 8、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长虹公司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费用。 9、客户需将此批空调器件作解体处理,不得在长虹空调国内商业渠道中进行流通和销售。否则,如长虹公司发现客户购买的此批器件流通到商业渠道,按查实流通数量500元/件的标准,在客户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违约金。
十、违约责任 公开销售、悔约及向公开销售小组成员行贿等违规行为,小组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疑问,请与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联系。
附件1: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长虹空调绵阳总部积压空调器件公开销售明细表(见电子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4日
附件1:
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
参与竞价标段: |
长虹空调单边器件,共计1058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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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投标保证金总额(万元)大写: |
拾万元整 |
投标承诺:如我单位中标后悔约,我单位愿意承担全部悔约责任,同意招标单位全额没收我单位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08年 月 日
附件2 : 报 价 单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以下列条件参与竞价,遵守贵公司《长虹空调积压物资公开销售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报价单由我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 1.客户投标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标段号及名称 |
销售原值(万元) |
投标金额(万元) 小写 |
投标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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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压空调机器件 |
空调单边机器件 |
1390.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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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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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金额请填写含税金额。
填表范例: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小包名称及代号 |
销售原值(万元) |
投标金额(万元) 小写 |
投标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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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压空调器件 |
标段1 全国窗机器件 |
148.22 |
68 |
陆拾捌万元整 |
说明:①报价单必须用蓝、黑墨水填写,如字迹无法辩认,有涂改则视为废单; ②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视为废单; 客户只能对已交保证金的标段报价,否则报价单无效; 2.结算方式 由我公司按中标合同金额及附加的履约保证金与贵公司直接一次性结算。 3.付款方式 采用现汇方式付款,款到发货。 4.交提货地点 长虹空调公司指定库房。 5.交提货方式 ①由我公司(销售协作方)自提,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②提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执行。 6.其它说明事项:(客户的意见)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08 年 月 日
附件3:
《长虹空调积压物质对外销售详细清单》。 见EXCEL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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