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公司是生产、销售各类家用空调的国有大型企业。现向社会公开销售滞留(积压)在杭州、山东、天津、广东空调白皮机公开销售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销售内容
1. 积压物质公开销售清单:
|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白皮机(单件) |
备注 |
| 积压物质待处理总数量 |
3828 |
以实际提货为准 |
2.说明:本司白皮机是指空调机器有些残次。白皮机在销售时必须明示属折价处理商品,产品外观、包装、性能、成套、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完全达到商品机销售状态。 二、购买客户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销售要求购买客户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在册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要求是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电子物质回收处理或与电子行业相关的企业。 三、公开销售方式、地点、样书发送时间
1、公开销售方式: 本次公开销售,本司将四处的残次机打包销售或分成小包销售,客户采用一次性打包价或小包价向公司报价,公司对出价金额高于长虹预估底价(不公布)的中标者,资质及处理能力、可靠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2、公开销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 3、样书发送时间 2007年11月25日 ,长虹空调外部白皮机公开销售说明书在长虹企业网站(WWW.CHANGHONG.COM)公示,购买意向单位可在网站上下载说明书、销售商品清单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
销售意向方必须于2007年12月3日15:00时以前,将报价单密封好用特快专递寄至公开销售小组,收件人:张宝成0816-2410510。逾期寄至的,视为废标,所有销售报价单,长虹公司皆不予退还。
五、保证金
1、客户参与公开销售的小包项目在两个(含两个)以下时,收取保证金伍万元, 参与项目在叁个(含叁个)以上时,收取保证拾万元。保证金滞留期间不计息。项目对应的保证金表见附件1(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客户(投标方)按自己参与的项目直接在该表上填写金额 2、客户按保证金确认表中金额电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12月3日前到帐,将电汇水单12月3日17:00时前传真至0816-2410510. -------------------------------------------------------------------------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市高新区支行 帐 号:2308412609022150272 ------------------------------------------------------------------------- 说明:保证金可冲减货款;未中者保证金我公司于宣标后20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公司。 3、2007年12月3日17:00前,客户必须将资质证明(指与意向销售客户申报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附件1传真至0816-2410510;若我公司未收到资质证明及保证金确认表,将视为该单位放弃参加。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报价无效。
六、销售公司通讯地址: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6楼空调公司 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张宝成 电话:0816-2410510 传真:0816-2410495 范婷婷 电话:0816-2410518 传真:0816-2410495
七、报价及资质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2月4日下午14:30时 地点:长虹技术中心会议室
八、合同定金缴纳,合同签定
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参加公开销售的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和单位资质评审,在评审后2个工作日内宣布结果,确定最终销售合作方,长虹公司以传真和电话形式通知每位销售意向方。 销售合作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我公司上述指定账户,签完合同。
九、其它相关事项
1、货物的交付地为四川绵阳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地仓库(详见清单,附件3),数量误差在1%以内。 2、客户如需到长虹公司看货,须在12月2日前完成,所需费用自理。看货时长虹公司可提供相应的配合服务。 3、客户自签定合同3日内,必须一次性全额付清合同款,并向长虹公司按每个小包项目另行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见附件3),方可一次性或分批提货。客户在提货及后期销售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并达到长虹公司要求后,长虹公司在客户全部提货完成后3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超过合同规定提货时间,对未提完部分我公司将根据情况收取货物中标价值的保管费用。保管费用以长虹物流公司规定的仓储费用标准为准。 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所有货物提完之日。 6、我公司可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给购买单位。 7、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客户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长虹品牌(包括整机和元器件)在任何市场上销售,否则中标方将承担违约责任,长虹公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基于此,客户同意长虹空调公司组织人员对机器提货前作适当处理。 8、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长虹公司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费用。 9、客户不得在长虹空调国内商业渠道中进行流通和销售。否则,如长虹公司发现客户购买的外部白皮机流通到商业渠道,按查实流通数量500元/台的标准,在客户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违约金。 10、履约保证金按小包项目计算和收取,即客户中标几个小包项目,就按几个项目累积收取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公开销售、悔约及向公开销售小组成员行贿等违规行为,小组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疑问,请与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联系。
附件1:客户保证金确认表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小包项目名称及履约保证金 附件4:长虹空调外部白皮机公开销售明细表(见电子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
附件1: 客户竞价确认表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空调外部白皮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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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竞价的小包名称及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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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参销售项目保证金确认(万元)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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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07年 月 日
附件2 : 报价单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以下列条件参与竞价,遵守贵公司《长虹空调积压物资公开销售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相应责任,本报价单由我公司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 1.客户投标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小包名称及代号 |
销售原值(万元) |
投标金额(万元) 小写 |
投标金额大写 |
|
空调外部白皮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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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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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金额请填写含税金额。
填表范例: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
小包名称及代号 |
销售原值(万元) |
投标金额(万元) 小写 |
投标金额大写 |
|
空调外部白皮机 |
C1 |
71.33 |
35 |
叁拾伍万元 |
说明:①收传真复印后用蓝、黑墨水填写,字迹无法辩认,有涂改视为废单; ②大小写不一致视为废单; 客户只能在已交保证金的项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④一个小包项目对应一张报价单,一个报价单只能针对一个小包项目,多投无效。 2.结算方式 由我公司按合同金额,一个小包项目附加的履约保证金(附件3)与贵公司直接一次性结算。 3.付款方式 采用现汇方式付款,款到发货。 4.交提货地点 长虹空调公司指定库房。 5.交提货方式 ①由我公司(销售协作方)自提,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②提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执行。 6.其它说明事项:(客户的意见)
销售公司(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2007 年 月 日
附件3: 小包项目名称及履约保证金
代号 |
小包项目名称 |
销售原值 (万元) |
数量 (件) |
履约保证金 (万元) |
现存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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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 |
天津 |
71.33 |
749 |
7 |
天津 |
|
C02 |
山东 |
39.1 |
333 |
3 |
济南、青岛、临沂 |
|
C03 |
广东 |
202.26 |
2388 |
10 |
广州、深圳、南头、海口 |
|
C04 |
杭州 |
38.06 |
358 |
3 |
杭州 |
附件4:
详细清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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