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电视仓储积压物资销售招标书
2007-10-19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集数字电视、空调、冰箱、IT、通讯、数码、网络、电源、商用系统电子、小家电等产业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综合型跨国企业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销售库存滞留(积压)的部分电视产品及配套附件;
  该批所售成品为正品原包装,另有一部分为商返机,库存时间大部分超过一年以上;
  招标销售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内容

  1.物资分类打包清单见下表:

物资类别

需处理的成品

需处理的附件

需处理的商返机

原值RMB(万元)

5694282

133727

3684696

  注:以上为无税金额
  2.物资明细清单附后;

  二.发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1、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投标和宣标的方式进行,出价金额最高者中标。
  2、 信息发布时间:
  2007年10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传出招标书,同时将上述招标物资打包详细清单传真或发邮件至各单位,并以本次所发物资清单为准(注意查收)。
  3、招标地点:二.招标要求
  1.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中标。客户报价为含税报价。
  2. 标书购买时间
  客户自本招标书公布之日起自行下载本次销售物资明细以及投标保证金确认书。
  3. 投标保证金
  a、本次按客户(投标方)参与投标的类别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滞留期间不计息,对应的投标保证金的标准见附件1(客户招标书及投标保证金确认),客户直接在该表上填写金额进行确认,并对招标书内容进行确认。
  b、客户按投标保证金确认表中所计金额电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2007年11月8日前到帐;并将电汇水单于2007年11月8日前传真至0760-3138083。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市高新区支行   帐号:2308412609022150272
  c、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履约完毕后冲减货款;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我公司宣标后15日内返还未中标单位。
  5.投标公司资质确认及相关投递说明
  ①投递内容:
  ——资质证明(指与投标客户申报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1(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书);
  ——客户商标使用权承诺书;
  ——客户的电子邮箱;
  ——保证金交纳发票复印件(或银行进帐单)。
  以上资料密封好用特快专递寄给招标小组,要求快件应填写本次招标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电话。逾期寄至或  资料不全者,不能参与本次网上竞价。
  ②资料收取截至时间: 2007年11月8日下午5:00时止(以我方收到为准)。
  ③邮递地址:
  邮编:528427
        地址: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商贸中心海外营销部(广东省中山市兴业北路1号)
  电话:0760-3138780  传真:0760-3138083
  6. 网上竞价培训、密码获取及竞价时间。
  网上竞价培训时间:2007年11月10日下午2时
  网上竞价密码获取时间:2007年11月9日下午5时
  网上竞价时间:2007年11月10日下午4时
  7. 宣标
  长虹公司在网上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方。
  8. 合同定金缴纳,合同签定
       中标方于通知中标2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20%缴纳中标合同定金到我公司上述指定账户,定金不计息,可冲减货款,合同定金缴纳后3个工作日内签完合同。
  9. 我公司可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提供积压物资销售增值税票 

  三.其它相关事项
  1. 货物的交付地为四川绵阳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数量可能会有少量误差,则按客户实际提货量确认,并在客户所付货款中按比例给予增减。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设本次公布的原值金额为A,实物减少的金额为B,投标金额为C,则最后成交价为X=C—B*(C/A)。中标后交货数量如有差异也按此公式执行;
  2 本次招标销售属处理积压物资,供方销售清单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
考,质量状态、包装情况以实物为准;
  3 客户自行到现场看货的,我公司同样提供相应的方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 本次投标的最低报价为440万元(含税),低于此报价为无效报价。每报价一次的最低加价幅度不少于10万元。
  5 为保证公平竞争,某客户报价完毕后,系统将自动延时5分钟给其他客户考虑的机会,所以请客户尽量将投标时间提前。
  5. 客户中标后,自签完合同后10日内必须一次性全额付清合同金额余款,方可一次性或分批自行提货。
  6. 超过合同规定提货时间,对未提完部分我公司将按500元/天收取保管费用。
  7.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六个月。

  四.违约责任
  投标方有以下行为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合同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投标公司(个人)有串标、悔标及向招标小组成员行贿等违规行为;
  2.未按标书要求按时签订合同或提货;
  3.不认真履行标书中的内容者。

  五.结算方式
  由我公司按中标合同金额与贵公司直接一次性结算。

  六.付款方式
  采用现汇方式付款,款到发货。

  七.交提货方式
  由中标公司自提,费用由中标公司承担;提货时间按合同要求执行。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疑问,请与招标小组联络人联系。
  发标公司通讯地址:
  邮编:528427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兴业北路1号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电话:0760-3138758
  传真:0760-3138083
  招标小组联络人:
  龙桂荣   电话:0760-3138780    手机: 15913361771
  咨询人:雍吉昌  0760-3138758   手机: 13924985313

附件1:客户保证金确认表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各类物资主要规格明细表(见电子文件)

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
07年10月30日

  附件1
  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按照本次招标书规定参与投标,并承担相应责任。以下为本公司投标保证金确认情况: 

投标名称

电视及附件一批

 

 

 

保证金标准(RMB:万元)

40

 

 

 

客户参投项目保证金确认(万元)

 

 

 

 

说明:本保证金不计息。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
2007年 月 日

   附件2
  各类物资主要规格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