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空调公司是生产、销售各类家用空调的国有大型企业。现向社会公开销售滞留(积压)在上海、天津、北京、山东、广东、江苏库房的空调白皮(残次)机公开销售的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销售内容
1. 积压物质公开销售清单:
公开销售物资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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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白皮机(单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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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压物质待处理总数量 |
2480 |
以实际提货为准 |
2.本司外部白皮(残次)机是指空调机器有些残次。外部白皮机在销售时必须明示属折价处理商品,产品外观、包装、性能、成套、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完全达到商品机销售状态。
二、销售公司资质要求
本次公开销售要求投标销售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在册公司,注册资金达到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要求是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家电产品、电子物质回收处理或与电子行业相关的企业。
三、公开销售方式、地点、样书发送时间
1、公开销售方式: 本次公开销售,本司将七处的残次机打包销售或分成小包销售,客户采用一次性打包价或小包价向公司报价,公司对出价金额高于长虹预估底价(不公布)的中标者,资质及处理能力、可靠性等指标进行评估。
2、公开销售地点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商贸中心。
3、样书发送时间 2008年4月28日 ,长虹空调外部白皮机公开销售说明书在长虹企业网站(WWW.CHANGHONG.COM)公示,销售意向单位可在网站上下载说明书、销售商品清单等。
四、投标截止时间
销售意向方必须于2008年5月12日15:00时以前,将报价单密封好用特快专递寄至公开销售小组,收件人:张宝成0816-2410510。逾期寄至的,视为废标,所有销售报价单,长虹公司皆不予退还。
五、保证金
1、客户参与公开销售的小包项目在两个(含两个)以下时,收取保证金伍万元, 参与项目在叁个(含叁个)以上时,收取保证拾万元。保证金滞留期间不计息。项目对应的保证金表见附件1(客户投标保证金确认表),客户(投标方)按自己参与的项目直接在该表上填写金额。 2、客户按保证金确认表中金额电汇至以下账户,并保证2008年 5月12日前到帐,将电汇水单2008年5月12日17:00时前传真至0816-2410495。
招标公司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 ------------------------------------------------------------------------- 公司名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长虹分理处 帐 号:2308412609022150272 -------------------------------------------------------------------------
说明:保证金可冲减货款;未中者保证金我公司于宣标后30个工作日内返还未中公司
3、2008年5月12日17:00时前,客户必须将资质证明(指与意向销售客户申报名称相符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附件1传真至0816-2410510;若我公司未收到资质证明及保证金确认表,将视为该单位放弃参加。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报价无效。
六、招标公司通讯地址:
邮编:621000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开发区绵兴东路35号长虹技术中心6楼空调公司 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 张宝成 电话:0816-2410510 传真:0816-2410495 范婷婷 电话:0816-2410582 传真:0816-2410582
七、报价及资质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5月15日下午14:30时 地点:长虹技术中心会议室
八、合同定金缴纳,合同签定
招标公司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参加公开销售的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和单位资质进行评审,在评审后2个工作日内宣布结果,确定最终销售合作方,长虹公司以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每位销售意向方。 销售合作方在3个工作日内,到绵阳签完合同并将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汇到我公司,合同正式生效。
九、其它相关事项
1、货物的交付地为四川绵阳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各地仓库(详见清单,附件3)。 2、客户如需到长虹公司看货,须在5月9日前完成,所需费用自理。看货时长虹公司可提供相应的配合服务。 3、客户自签定合同3日内,必须一次性全额付清合同款,并向长虹公司按每个小包项目另行交纳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后(见附件3),方可一次性或分批提货。客户在提货及后期销售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并达到长虹公司要求后,长虹公司在客户全部提货完成后3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4、超过合同规定提货时间,对未提完部分我公司将根据情况收取货物中标价值的保管费用。保管费用以长虹物流公司规定的仓储费用标准为准。 5、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所有货物提完之日。 6、我公司可按照实际销售金额提供增值税发票给购买单位。 7、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客户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长虹品牌(包括整机和元器件)在任何市场上销售,否则中标方将承担违约责任,长虹公司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基于此,客户同意长虹空调公司组织人员对机器提货前作适当处理。 8、本次公开销售的物资,长虹公司不提供任何保修服务,不承担任何售后服务费用。 9、客户不得在长虹空调国内商业渠道中进行流通和销售。否则,如长虹公司发现客户购买的外部白皮机流通到商业渠道,按查实流通数量500元/台的标准,在客户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罚违约金。 10、履约保证金按小包项目计算和收取,即客户中标几个小包项目,就按几个项目累积收取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公开销售、悔约及向公开销售小组成员行贿等违规行为,小组将取消其竞价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有疑问,请与公开销售小组联络人联系。
附件1:客户保证金确认表 附件2:报价单 附件3:小包项目名称及履约保证金 附件4:长虹空调外部白皮机公开销售明细表(见电子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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